今年我市将全面启动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。为深入贯彻市创文指挥部《关于印发2018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全面加强我局创文工作,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,加快建设富裕、文明、和谐、活力的陕西东大门,推动渭南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,结合我局工作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及创建目标
以建设陕西东大门为契机,紧紧围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的总目标,以营造强势舆论氛围为手段,以推进创文工作深入开展为出发点,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,着眼创造更加美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,着眼于提高干部素质和机关文明程度,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,着眼于建设富裕、文明、和谐、活力的陕西东大门。坚持德治与法治并举、建设与管理并重、教育与规范并行,努力为我市创建成为经济快速发展、环境整洁优美、社会秩序优良、服务工作优质、基层社区文明、文化事业繁荣的国家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。
二、组织机构
组 长:刘 莉 党组书记、局长
副组长:赵育红 党组成员、副局长
李 刚 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
郭向阳 党组成员、副局长
田忠锋 党组成员、办公室主任
成 员:高 洋 办公室副主任、局创建办负责人
朱佳松 办公室干部
三、实施步骤
创建文明城市分四个阶段:
第一阶段:动员部署阶段(2018年2月—4月)。成立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,召开动员大会,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和形式,加大创文宣传力度,按照《2018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》通知的要求,制定我局2018年创文工作计划,把全年创文工作任务层层分解,指标细化,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创文工作;
第二阶段:重点推进阶段(2018年5月—7月)。对照2018年度创文工作共性任务要求,针对薄弱环节,加大投入、加快进度,提升干部职工素质,加大舆论宣传力度、创新活动载体、整治机关环境等专项工作。
第三阶段:全面提升阶段(2018年8月—11月)。坚持高标准、严要求,根据考核标准和责任分工,逐条逐项、对照自查,全面创建,发现问题,对照标准整改,固强补弱,确保创建文明城市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。
第四阶段:完善迎检阶段(2018年12月)。对照创文工作要求,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复查,及时查漏补缺、组织整改,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,推进创文工作向广度深度发展。
四、创建工作措施
(一)加强领导,建立机构。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把文明城市建设的任务纳入机关中心工作,进一步加强领导、完善机构,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、规范化,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。
(二)明确责任,协调联动。局创建办要按照市创建办要求,按照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》、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》要求,把创文工作的各项任务分解下达到有关科室,并对创文工作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,形成上下联动、各尽其职、齐抓共管、全员参与的创建格局,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和工作标准推进创建任务按期完成,落实各项工作措施,在规定的时间内逐项抓好落实。
(三)广泛宣传,营造氛围。通过动员会、集中学习、印发宣传资料、设立宣传栏、座谈会讨论等形式,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层层动员,广泛发动。扎实开展中国好人、美丽乡村、扶贫帮困、慈善捐助、支教助学、义务献血、植绿护绿等公益活动。要通过广泛、深入、细致的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,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确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、意义、标准、要求,明确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义务,积极支持创建、踊跃参与创建,从而在全局形成齐抓共建的浓厚创建氛围和热潮。
(四)严格督查,力求实效。建立督促检查、跟踪问效和通报制度,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各科室的创文工作检查考评和实行责任问责,对工作不落实、推诿扯皮、造成工作贻误的追究责任,真正形成“创建工作有目标、目标落实有考核、考核效果有结论”的工作激励制约机制。
(五)完善资料,规范建档。在创建文明城市考核中,资料的全面准确非常重要,占了整个考核分数的60%以上。局落实专人负责资料管理和报送,确保材料齐全,整理规范;保证达到上级验收标准。